为促进劳动力等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引进集聚、评价激励、培养使用好各类人才,最大限度激发人力(人才)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日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深化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从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提升人社要素协同高效配置能力、完善监管机制维护统一公平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等5大方面提出19条意见,努力破除阻碍劳动力、人才等各类要素自主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高人社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
其中,在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方面着墨最多。该意见明确提出要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推动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财政转移支付等公共资源配置“双挂钩”;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渠道;优化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人用人机制,深入推行国有企业分级分类公开招聘;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离岗创新创业;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省级统收统支,便利劳动力和人才全国范围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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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拓宽职称评审领域,加快推进前沿技术、新业态职称评审;加大职称评审权下放力度,建立分类分层、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职称评价标准体系;完善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推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与产业融合发展,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晋升通道,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赛展演会”相结合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创新人才培养使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政府、高校、企业联动机制,探索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探索建立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有效衔接机制。推动技师学院与高等职业院校政策互通互认,支持技师学院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学分或课程互认。支持技师学院按照高等职业院校规格设置和建设,技师学院视同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扩大和保障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应征入伍、事业单位招聘以及工资薪酬、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权利和待遇。
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加快发展符合人才发展规律的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扶持力度,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计划,建设具有特色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推进青岛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打造东北亚区域人力资源服务贸易重要枢纽,探索开展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国际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加强区域人才交流合作。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和国际化认证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技能人才职业资格(工种)跨国互认机制,探索推进专业技术境外职业资格单向确认。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海外招才引智渠道,建立健全留学人才信息库,完善线上“留学人才港”,为来青留学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中国(山东)国际人力资源服务贸易数智平台建设,打造海内外高端人才长效对接平台。健全完善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联合引才模式。完善创新价值、能力、贡献的引才效果评价标准,加大急需紧缺高层次领军技能人才引进力度。实施博士后创新创业平台扩容行动,优化提升博士后服务,吸引优秀博士后人才留青。完善事业单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化人才机制。
在提升人社要素协同高效配置能力方面,该方案也明确提出要完善人社要素融合发展机制,聚焦全市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领域、前沿新兴领域,研究构建人社要素融入产业链协同发展机制,深化产教融合,破解人力资源供需结构性矛盾,精准开展人才招引和培养。支持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宣传推广和经办服务。引入商保模式,试行“补充工伤保险”与“伤养服务”相结合的工伤保障制度。同时,建立人社数据要素有效使用机制,建立数据开放共享责任清单,支持推进高频需求、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有序安全开放,积极研究探索人社数据支持社会治理、产业发展、市场培育等各领域的规范化开发利用场景。此外,健全要素市场评价贡献机制,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充分体现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的实现形式。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深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优化完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措施。
在完善监管机制维护统一公平市场秩序方面,该方案明确要创新推动信用监管治理方式,制定完善人社领域信用制度清单,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等领域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等监管机制。规范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落实失信联合惩戒规定。同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规范人社领域经营主体行为,及时查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各类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推动跨部门“一企多事”联合监管和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推进落实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建立完善劳动争议大数据监测预警+跨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畅通和规范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此外,维护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持续开展人社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
此外,在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该方案也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拓展“一件事”集成办业务范围。健全政策精准直达机制,推动政策智能匹配、免申即享、快速兑现。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完善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机制,常态化开展“问需、问策、问难”走访服务活动,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要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科学设置过渡期等缓冲措施,避免“急转弯”和政策“打架”。(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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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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