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作为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阅,就相关事项与管理层和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
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伟林
叶陈刚
任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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